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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出现了多起通过报假警为买来的婴儿落户的案例,一些环节上的“稀松”给被拐婴儿提供了“洗白”的可能。
通过非法途径花钱“买来”的孩子,在报假警谎称是弃婴后,居然能成功收养并落户到“买主”名下。近日,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湖北的姚先生通过这种手段,给“买来”的孩子落了户。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此事并非特例。从事打拐10余年的志愿者上官正义介绍,近几年出现了多起通过报假警为买来的婴儿落户的案例,过程中一些环节上的“稀松”给被拐婴儿提供了“洗白”的可能。
按照相关规定,警方在处理“弃婴”案件时,应查明孩子身份,无法找到亲生家庭的送至当地福利院抚养。而福利机构在办理领养手续时,也应评估多个领养家庭择优办理。
然而姚先生“报假警”后,当地警方并未按规定将弃婴送至儿童福利院。据他透露,自己曾在报警前与警方熟人“沟通”,因此躲过了调查。在拿到警方开具的“捡拾证明”后,姚先生顺利从福利院办下领养手续。
对此,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雷光明表示,买卖婴儿、利用“报假警”来给买来的孩子落户,都是违法行为。如果经警方查证,所谓的“弃婴”是买来的,应予解除收养关系,收养人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湖北建始县姚先生以6.6万元买来一个女婴后落户犯愁,在送养群内求助。受访者供图
“买”来的孩子
湖北建始县龙坪乡店子坪村,一栋二层小楼靠山而建,门前种着谷物和蔬菜。客厅里,一名一岁的婴儿站在“妈妈”的怀中,张着小嘴“哇哇”学话。
这是姚先生和妻子刘女士的“女儿”,但模样看起来却和二人并不相像。“我都不敢抱出去。”刘女士说,“女儿皮肤白眼睛大,怕别人说长得不像我们。”
9月11日,面对新京报记者和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的到访,夫妻俩也不避讳女婴的身份——孩子并非亲生,而是“买来的”。
时间倒回至一年前,年8月23日,姚先生在一个名为“SL班同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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