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舆论场被几个关于“低保户”的新闻刷了屏。
因为给母亲办70周岁生日酒,湖北恩施州建始县长梁镇榨茨河村村民王忠才一家三口被取消低保待遇。当地政府工作人员表示,村里在对王忠才办酒劝阻无效后,取消了其一家三口人的低保待遇。
无独有偶,针对慰问困难户现场出现价值30万元钢琴、“困难家庭豪华装修”的质疑,上海市浦东新区有关部门回应,经调查,前者是孩子有特殊疾病,且钢琴是父母结婚时购买的二手钢琴;而对于后者,相关家庭住的是经适房,客厅桌子不是红木,低保原因是因病致贫。
新闻要连连看。几个新闻放在一起,便让人有五味杂陈之感。
针对湖北低保户因为给母亲办生日酒“低保待遇”被取消一事,现在,当地给出的解释是属于“无事酒”,屡劝都不行。“无事酒”这个概念多用于干部身上,用于低保户身上还第一次听说。认定低保户办“无事酒”的标准是什么?当地政府出于何种依据约束低保户办“无事酒”?这都值得商榷。
退一步讲,低保户给母亲办70周岁生日酒,确实有“不贫困”的嫌疑。但是,这说到底这只是一个引子。需要具体调查的是:该低保户家庭经济情况到底如何?是否符合低保户的经济要求?如果核实后确实有问题,那取消“低保待遇”也无可厚非,毕竟合理合法、证据确凿。
可现在,这位低保户因为给老母亲办了个生日酒,然后劝阻无效,就直接给取消低保资格了,则伤害了当地政府的公信力。缺乏让人信服的调查,只有一纸取消通知,是给自己添堵,也难怪会引起更大的舆情危机。
上海关于低保户的争议,和湖北那事有相似之处,也是先产生影响,再引起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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