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准打击涉“两卡”犯罪,提升涉“两卡”案件办理质效,规范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工作,5月18日,建始县检察院会同县法院、县公安局召开涉“两卡”犯罪案件办理问题研讨联席会议。
会上,公检法三部门共同学习了涉“两卡”犯罪相关司法解释及最新会议纪要,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周嫦青提出了该类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犯罪构成、罪名辨析、法律适用等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与会人员就涉“两卡”案件在主观明知、构罪标准、行为定性、量刑幅度等方面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并达成了共识。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史常富充分肯定了本次联席会议的意义和效果,表示在今后的办案过程中要继续加强公检法协作配合,形成打击犯罪的司法合力,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此次联席会议的召开,增强了公检法三方的联系,解决了在实际办案中存在的一些难点问题,为继续深入、精准打击涉“两卡”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下一步,建始县检察院将依法严惩涉“两卡”犯罪,用实际行动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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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贴士
什么是“两卡”犯罪?
“两卡”犯罪是指:非法出租、出售、买卖“两卡”(包括手机卡、银行卡、物联网卡、单位银行账户及结算卡、支付账户等)的违法犯罪活动。
“两卡”犯罪涉及的罪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以诈骗罪、开设赌场罪等共犯论处等。
买卖银行卡、电话卡等账户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广大人民群众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增强法律意识,不要为了蝇头小利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供稿
刘玉娟
编辑
宋丹丹
审核
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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