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
这大概是入秋后的法庭最真实的写照。
深夜10点,喧闹的法庭终于恢复了平静,我理清材料,合上卷宗,结束了一整晚的调解工作。看到承受着巨大悲痛的死者家属,终于因成功达成调解而松开了一直紧皱的眉头,我内心也感到一丝欣慰。
前天,两名工人在工地务工期间,因进入山洞内部不慎窒息死亡。两名工人的家均远在外地,其家人得知噩耗后连夜赶到本地。为了妥当处理事故赔偿事宜、化解纠纷,法庭与乡综治办、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单位协同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处理纠纷,并安抚家属情绪。经过一整天的协商,双方最终在当晚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法庭随即组织双方到庭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书,并下发了相关裁定书。
一整套流程下来,不觉间已到深夜,我想对于我来说,结束的只是一天的工作;而对于家属来说,这是他们试着去接受这场突如其来变故的开始。
调解是法院常用的结案方式,因为它直接且高效,但一起案件的处理结果于当事人来说意义非凡,且影响深远。直接与高效显然不能成为我们所追求的最高价值,那么抛却法律人的“过度”理性,学会将心比心、推己及人,我认为这才是所有青年法律人都应当认真研习的一堂课。
来源:建始县法院
原标题:《将心比心化纠纷,推己及人解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