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晚报讯(通讯员黄志佳)近日,建始县人民法院出台执行工作改革方案,对执行案件实行繁简分流。
长期以来,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无论案件繁简,均实行“一人包到底”,既无益于执行监督,也不利于执行人员和装备的统筹安排,影响执行效率。
为改变这一状况,该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健全事务集约、繁简分流的执行权运行机制”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执行工作改革方案,实行繁简分流。
执行局设立执行指挥中心、简案团队、繁案团队3个办案团队。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实体化运作功能,对所有新收案件进行甄别,能够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直接执行的,由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无法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执行的,移送简案团队线下查控、执行;简案团队发现涉及财产处置等疑难问题的,移送繁案团队执行。执行工作改革方案还对各团队的办案时间、节点流转、各团队及各执行人员的职责等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