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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促进法院依法开展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自觉和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构建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始法院与建始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意见》,并决定成立县检察院在县法院派驻民行检察工作室。
2月17日,县人大常委会二级主任科员彭海淼,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黄世庆,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史常富等一行来建始法院参加揭牌仪式。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朝南宣读了《建始县人民法院建始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史常富,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钘为民行检察工作室揭牌。
史常富表示,要心怀国之大者,主动将民事行政检察职能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系统观念,通过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增强学习意识,将相关法律法规学深学透,提高监督的精准度。
张钘作表态发言,建始法院将进一步增强监督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检察监督、民主监督,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客观公正办理审判执行案件,努力提升办案质效;进一步抓好《意见》的落实,审判管理部门要认真谋划部署、细化对接措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揭牌仪式后,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与法院审管办的工作人员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告知书》分发至法院立案庭、民行审判团队、执行局。
原标题:《法院新闻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始法院“民行检察工作室”正式揭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