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医保和新农合两保合一,重复

据悉,城乡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后,城乡居民参保不再受城乡身份的限制,能够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更好地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那么问题来了,重复参保了怎么办?

参保人在医保定点机构刷卡结算时,提示重复参保的处理办法:

如果参保人有重复参保信息,医保结算系统会提示参保人重复参保地和重复参保的险种,参保人可拨打相应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电话,办理停保或人员合并手续。

例:1、参保人在州内多个地区参加了不同的医保险种。如:参保人在恩施市参加了职工医保,在来凤县参保了城乡居民医保,则参保人持社保卡就医时会提示:重复参保恩施(职工)、来凤(城乡),这时参保人可根据自身实际,联系对应经办机构,将其中一个医保险种办理停保。

2、参保人在州内多个地区参加了同一医保险种。如:参保人当前在恩施市参加了职工医保,以前在来凤县也参加了职工医保而未办理停保,则参保人持社保卡就医时会提示:重复参保恩施(职工)、来凤(职工),这时参保人可根据自身实际,联系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停保。

3、参保人在州内同一地区参加了同一险种医保。如:参保人在恩施市存在多个职工医保的参保记录,则参保人持社保卡就医时会提示:重复参保恩施(职工)、恩施(职工),这时参保人可根据自身实际,联系恩施市经办机构办理人员信息合并

关于开展全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系统上线工作的公告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系统上线准备工作时间安排及有关业务影响:

年12月31日18时至年1月5日17时,全州统一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系统上线工作。

在此期间将影响下列相关业务:

全州社保经办机构将暂停办理社会保险(含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核定、待遇结算等业务。

全州医疗保险(含原新农合)医院(门诊)、村(社区)卫生室及定点零售药店将暂停医保结算服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及缴费业务可正常办理。

二、新系统用卡要求

年起,停用原农合卡,所有参加医疗保险人员都将持社保卡看病就医,因此请参保人主动提供社保卡看病就医购药。根据州人社局统一安排,对部分无社保卡人员住院设置半年的过渡期(最迟延至年6月底),开通了“无卡住院结算”功能。确实没有社保卡也没有医院看病就医,需持身份医院核实好患者的身份信息,在医保系统中直接输入身份证号码,并由患者或家属亲自更改初始密码即可进行住院治疗。

三、无卡人员社保卡查询办法

通过登陆“湖北省社会保障卡制卡进度查询”,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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