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秦枭吴可仲北京报道
年3月18日,《中国经营报》记者从湖北省恩施州建始县人民政府获悉,建始县公安局正在侦办湖北永恒太阳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永恒”)丁尚云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丁尚云、刘利福、刘春波等多名涉案骨干成员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建始县人民政府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已基本确定湖北永恒传销的事实,相关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本报记者曾于年4月卧底湖北永恒调查,历时近一个月的时间,独家揭露其以高回报为诱饵,吸引投资者。(详见文章《湖北永恒涉嫌非法集资遭调查承诺保底收益率21%》)
记者调查获悉,近几年分布式光伏投资火热,湖北永恒以高效异质结电池为噱头,其主推三种销售模式,每种模式下遵循10%、8%、5%三级推广收益。举例来说,倘若拉来一个新投资者,会得到10%的提成,直至三级。根据金额不同,也有不同的投资模式。
其中,第一种是“托管”模式,投资金额10万元起步,上不封顶。湖北永恒方面表示,根据投资额给投资者建设相应规模的电站,缴纳全款后的第91天开始算收益,承诺年收益率21%,连续20年不变。
第二种是“认购”模式,投资金额5万元起步。此模式为,认购湖北永恒已建电站的一部分,交纳全款后的第二天开始算收益,同样承诺年收益率21%,20年不变。
除上述两种模式,还有另外一种模式比较神秘,该模式被称为“微电站”。投资者一次投资元,湖北永恒会授予一个高级销售员的资格,公司将在天时间内,以“基本工资”的名义每周支付元。每推销一座云电站,公司给以10%、8%、5%的提成。除此之外,湖北永恒会免费给投资者微电站,以便于推广云电站。但大多数投资者只选择交钱,不会带走所谓的微电站。
年4月23日,建始县政法委副书记彭建华曾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了解湖北永恒的上述情况后,已由县政法委牵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组成了专门的调查组,对湖北永恒进行调查。
根据建始县公安局年3月15日的通告,该局正在侦办湖北永恒丁尚云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多名涉案骨干成员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附建始县公安局通告原文:
我局正在侦办湖北永恒太阳能集团公司丁尚云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丁尚云、刘利福、刘春波等多名涉案骨干成员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打击犯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通告如下:一、传销活动是国家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传销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参与人员实施犯罪活动和传销一般参与人员参与违法活动,均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二、传销的骨干参与人员应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依法从宽处理。三、传销的一般参与人员应主动配合调查。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款凭据及复印件、与公司往来的银行流水、反映情况的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也可以将上述材料通过邮政快递寄往湖北省建始县公安局打击传销专案组(邮编)。四、凡是反映情况、表达诉求的,都应当依法理性进行。煽动、组织人员非法聚集和参与非法聚集均属于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全力维护社会秩序。
特此通告
建始县公安局
年3月15日
(编辑:吴可仲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