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方鄂、方华、方超雄等人
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恩施州公安机关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经缜密侦查,于年11月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方鄂、方华、方超雄、常容芳等13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检察机关已对以上人员批准逮捕。
经依法查明,以方鄂为首的团伙成员长期盘踞在建始县境内,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强迫交易、串通招投标、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行为。为深挖余罪,除恶务尽,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敦促该犯罪团伙的其他涉案人员,主动到巴东县公安局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二、敦促对该犯罪团伙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主动到相关部门投案自首;
三、欢迎知情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该犯罪团伙成员违法犯罪线索,对提供有价值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现金奖励,并依法严密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人身财产安全。
举报方式:
1.举报—;
2.网络举报邮箱: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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