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晚报讯(全媒体记者张国帆通讯员曾志强)因“一时糊涂”的母爱,花季女孩遇上“姓名”之忧,直到16岁才正式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近日,建始县公安局经过细致调查和多方协调,在山西省长治市警方协助下,成功为一名高中女生办好身份证,帮她搬掉高考之路的“绊脚石”。
3月26日,建始县官店镇村民马女士忧心忡忡地来到建始县公安局官店派出所户籍窗口,求助民警为她16岁的女儿办理身份证,以便女儿能顺利参加高考登记。
公民年满16周岁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领居民身份证,这本是很正常的事情,业务也不复杂。但派出所民警热心接待马女士并向她了解女孩的详细情况后,发现问题并不简单。
据马女士陈述,年,她与山西籍男子阳某结识并在山西省长治市阳某的老家办理了结婚宴,但一直未领取结婚证。在共同生活期间,二人先后生育两个女儿,户口均落在父亲阳某名下。年左右,马女士因与阳某感情破裂,带着年仅4岁的小女儿阳阳(化名)回到建始官店老家生活。出于多方面考虑和当母亲的“私心”,马女士将小女儿的真实姓名和身份信息隐去,重新取名月月(化名)使用至今。
“女儿一天天长大,眼看就要参加高考了,我想给她办理身份证。”向民警介绍情况后,马女士提出请求。
“孩子的户口所在地为山西省长治市,首次申领身份证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且需本人到场采集人像及指纹信息。”民警耐心地向马女士解释相关政策规定,同时设身处地考虑她的为难处,承诺一定帮她协调好。
了解情况后,官店派出所所长程城立即带领民警开展走访调查,多方核实“月月”的真实身份并形成调查材料。考虑到女孩正在上学,为避免因其生父不配合,导致母女二人多次往返山西、湖北两地耗费时日,程城迅速联系山西省长治市警方开展联合工作。
长治当地派出所民警赶到阳某家中,对“月月”真实身份阳阳的户籍信息进行了细致的调查核实。4月2日,马女士带着女儿阳阳到达长治市,在两地民警的密切配合下,当日便为阳阳办好了身份证。
“怪我当时糊涂,根本没想到会给女儿的生活造成这么多麻烦。”由于当年急于忘掉在山西生活时的不快,马女士十分草率地给小女儿重新取名,但没有及时到公安机关更改户籍信息,导致阳阳小学、中学学籍信息均与真实身份不符。
为彻底解决小女孩的姓名之忧,4月20日上午,官店派出所向建始县教育部门和学校提供调查报告,证明“月月”与阳阳系同一人,以便教育部门按照真实信息为阳阳登记学籍信息。目前,建始县教育部门正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阳阳终于可以安心备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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