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罗龙山、吴建宇、罗清与被执行人苏仕虎民间借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苏仕虎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罗龙山,吴建宇,罗清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苏仕虎,男,汉族,住所地:湖北省巴东县东壤口镇上杨坪村3组8号,身份证号:01****。
执行案号:()鄂执号。
执行标的:本金元及利息。
悬赏内容:查找被执行人苏仕虎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悬赏金发放条件: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苏仕虎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法院查实并执行到位的,将以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悬赏金奖励给举报人,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悬赏有效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之日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人及举报线索的相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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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法官
巴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
原标题:《巴东法院执行悬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