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巴东县坚决打击三无船舶营造良

为协调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巴东县按照“规范管理一批、依法取缔一批、严厉打击一批”要求,扎实推进“三无”船舶整治工作。全县共清理各类船舶艘,其中上岸拆解艘,自行上岸99艘,规范为农用自用船28艘,规范为清漂船30艘,基本完成船舶清理任务。

一是政府主导。出台《巴东县船舶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涉水乡镇主要领导牵头,明确一名乡镇领导干部主管,配备专职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员,组建高效工作专班,对辖区所有船舶进行全面排查核实,分类建立台账和数据库,制定整治清单,对照清单对农用自用船进行登记并实行安全监管,对辖区内“三无”船舶,在规定时限内集中收置,统一拆解。

二是部门配合。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市场监管、宜昌巴东海事处、长航公安局宜昌分局、巴东县公安局水上旅游派出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主动履职担当,开展联合排查,联合执法,全力支持乡镇开展专项整治及后续监管工作,形成条块结合、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共同打击违法行为,全面整治“三无”船舶。

三是保障有力。为确保全县船舶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县财政筹集资金,给予必要经费保障,共补贴兑现资金.4万元,工作经费67.7万元。

四是长效监管。严控乡镇农用自用船规模,履行船舶属地安全监管职责,乡镇、村逐级包户、包人、包船,实现“三无”船只监管全覆盖。各执法部门定期对沿江沿岸进行排查,加大对“三无”船舶的打击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形成高压态势,坚决防止“三无”船舶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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