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化解纠纷
家事纠纷、邻里纠纷、山林田地纠纷……近年来,群众利益诉求日趋多样、矛盾纠纷日益复杂、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恩施州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协同治理,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到诉讼活动中,依托联防联调机制,高效化争止纷,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铁炉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5月8日,鹤峰县法院铁炉法庭协同铁炉乡综治中心调解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向某甲与向某乙在年因入户公路产生纠纷,经村委会及派出所现场调解,于年2月15日签订调解协议,约定双方共同解决边界及排污排水等问题。由于向某乙硬化院坝,超出协议划定界址,且将以前留用于排放污水的排水沟堵塞,导致污水无法排放。故,向某甲起诉至铁炉法庭要求向某乙排除妨害。
铁炉法庭接到向某甲立案申请资料后,第一时间与铁炉乡综治中心进行了对接,向乡综治中心说明了案件情况,同时委托其进行人民调解。5月8日,乡综治中心联合铁炉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实地查勘现场后,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双方的意见和想法,经过近五个小时的协调,双方当事人从刚开始剑拔弩张的状态逐步缓和下来,最终向某乙同意将已硬化的院坝让出部分,并由工作人员现场拉线画界,双方因此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红岩法庭妥善化解一起租赁纠纷
近日,建始县人民法院红岩法庭借力联防联调机制,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
原告某公司与被告于年签订有两份《商铺租赁合同》,被告租赁原告的两间商铺进行经营,因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原告以被告未按期缴纳租金等为由,要求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两份《商铺租赁合同》,并要求被告及时腾退案涉商铺。
该案因疫情及其他原因两次延期开庭,为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承办法官于年3月6日通过互联网开庭审理。因原告不同意调解,双方未能达成和解。
4月15日,该案再次开庭。审理过程中,原告认为被告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租金,且被告超越合同租赁面积经营,不服从商场统一管理造成与其他商户恶意竞争。被告提交了与原告管理人员的通话录音并认为原告已经同意被告延期至年12月支付当年租金,且被告支付租金时原告拒收,从而导致被告延期缴纳租金。双方互不相让,存在很深的矛盾。
△红岩寺法庭邀请红岩寺镇政府、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单位人员参与该案的调解。
为有效化解涉企矛盾,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5月9日,红岩寺法庭依托州政法委联防联调机制,邀请到红岩寺镇政府、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单位人员参与了该案的调解。通过多方合力进行释法说理,将双方当事人从对抗情绪中拉了回来,重新坐到一起,并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不再要求被告支付所欠租金,被告不再要求原告补偿装修损失及返还所交押金,被告于5月30日前腾退涉案商铺。
巴东县法院现场调解一起山田水界纠纷
5月9日下午,谭某维、谭某川与谭某楚排除妨害纠纷案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并即时履行完毕,原告自愿撤诉圆满结案,实现了案结事了。
△法官冒雨来到现场,进行调解
谭某维、谭某川与谭某楚系邻里关系,关系素来要好,却因山田水界纠纷不断。4月27日,谭某维、谭某川向巴东县法院递交了起诉状,承办法官先后三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双方在排除妨害履行的具体时间和措施上无法达成共识,三次调解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5月9日,经对案情认真分析,案件承办人认为案涉矛盾能够通过调解处理,便冒雨再次来到现场。经过前三次的调解,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的心理状态、核心纠纷、矛盾背景、现场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的掌握,找到了切入点和突破口,就双方矛盾焦点作了充分地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经过冷静思考,终于敞开心扉,解开心结,最终促成了调解,当场达成协议,并现场将协议内容履行完毕。
来源:鹤峰县法院、建始县法院、巴东县法院
原标题:《我州法院积极参与“联调联防”多元化解矛盾纠纷》